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首页|中心概况|工作流程|教学督导|评估政策
最新更新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方案
2014-04-15 13:52  

一、评估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掌握本科专业办学情况,深化教学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式发展,突出专业特色,明确专业发展目标,找出专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促进专业整改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原则

本次专业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反映各专业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强调数据分析,注重事实判断。

(二)导向性原则。在全面分析其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专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定位,引导各本科专业科学发展。

(三)发展性原则。注重对专业发展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诊断,建立项目库,分期分批建设,提高评估实效性。

(四)统筹性原则。将专业评估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相结合,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相结合,发挥评估的导向、诊断、优选、改进、调控的功能。

三、评估内容

本次专业评估的对象是学校全日制教育的本科各专业。

本次专业评估的内容包括:专业定位、师资队伍、专业基本条件、课程设置与教学过程、教风与学风、教学与人才培养效果、交流与服务等5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1个专业特色项目。在参考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国内有关高校专业评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四、评估方式

在评估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学院和专业开展自查自评。

学院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填报基本数据

以专业为单位完成《东北农业大学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表》的数据填报,确保填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撰写《专业自评报告》

各专业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办学情况、综合实力及人才培养效果进行自评,找到自身的差距和不足。根据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分专业撰写《专业自评报告》,经过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后向全院师生公开,并将自评报告上交教务处。自评报告格式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报告撰写体例》。

五、结果运用

评估结论以二级指标的达标等级及其数量予以认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

评估结果将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专业条件建设、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依据。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包军

副组长:郭翔宇

成员: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督导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院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分为数据组和材料组,具体负责专业评估各项工作实施。

数据组成员: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督导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等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新国

材料组成员: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督导室、发展规划处等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伟

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4年4月25日至30日)

学校组织召开启动大会,介绍评估要求和程序;聘请专家进行辅导;建设专业评估专题网站;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培训。

(二)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5月4日至6月16日)

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自评自查,明确专业发展目标和定位,查找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填报基本状态数据,完成自评报告。

(三)验收阶段(2014年6月17日至30日)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组,对各专业自评情况进行验收,完成学校评估工作总结,对各专业提出整改意见,为学校专业建设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关闭窗口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