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十二五”期间立项并达到结题年限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成果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结题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
3、结题材料:课题结题时需提交《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研究报告》《课题调研报告》支撑材料及成果采纳证明等,具体结题验收汇编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2”。其中,《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详见“附件3”;《课题经费总决算表》,详见“附件4”;《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公报》格式,详见“附件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与结题验收评价表(学习参考用)》,详见“附件6”。
4、结题程序
(1)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由省教规办审核、批准。
(2)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初审推荐,由省教规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3)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鉴定工作,省重点课题的主体成果具备有关条件,可免于鉴定,详见“附件7”。
请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提交汇编材料一式5份及同版电子稿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丽秋 办公地点:主楼501室
联系电话:55190245
电子邮箱:pgbgs@neau.edu.cn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