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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试卷专项评估的通知
2017-05-31 14:2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成果,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推动本科教学评估常态化运行机制,学校将定期开展本科生试卷专项评估工作。现将2017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与目标

   主要依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东农校发〔2014〕89号)文件对试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对试卷开展专项评估,进一步提高试卷命题质量、规范试卷评阅方式、改进试卷分析效能,促进本科生试卷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评估范围与内容

本次专项评估的范围为2016-2017-2学期纳入学校考试计划、考试形式为闭卷的试卷,包括提前考试试卷。重点评价考试命题是否依据教学大纲、体现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是否能够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的运用能力;试卷评阅是否规范科学;试卷分析、考试总结是否有利于促进教学改革;特别是审核评估专家对试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方法与程序

    根据课程性质分类别开展评估,采取学院自评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按专业课不低于10%、公共课、基础课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考试试卷,学院自评需确保试卷评价全覆盖。

1.学院自评,提交试卷质量自评报告。时间:2017年9月29日前。

2.专家评估。学校专家组就所抽取的试卷进行评估,查阅教材、教学大纲及相关考务材料,形成评估意见。时间:2017年10月31日前。

3.总结反馈。学校专家组就试卷质量、试卷批阅及管理等方面反馈评估结果与意见,学院提交整改报告,学校形成专项评估总结报告。时间:2017年11月30日前。

四、结果使用

1.为强化评估结果使用,改进工作,学校将依据《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东农校发【2014】91号)对试卷存在的问题予以认定。

2.本科生试卷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常态化评估工作的基本档案材料,存档备查。

3.本科生试卷评估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

联 系 人:李晴电话:55191380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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