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次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研成果,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等。
2.论文、报告及著作类参评成果必须是教育研究类,学科专业类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3.本次活动组织学科专家进行教材专项评审,参评教材应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并被学校采用。
4.本届评选申报成果的参考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申报类别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1.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学术论文;国内外各种学术研讨会上提交的高教科研论文(须有参会证明)。需提交被引用、转载等相关目录及文章。
2.出版的高教研究专、编、译著等(系列丛书以独立的分册申报参评)。需提交采用、批示、再版、书评等。
3.出版的教材。需提交采用证明和学科专家评语。
4.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需提交相关单位采用、批示等证明,课题相关研究报告需提交课题任务下达书或结题报告书。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方式:成果申报人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将评奖材料左侧装订,准备齐全、规范后装入档案袋,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打印1份,粘贴于档案袋正面,直接提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2.评审费用:由学校代收。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及研究报告等成果,每项收评审费70元;论文,每项收评审费50元。
3.受理时间:2015年4月6-10日。
联 系 人:黄恩东、王丽秋、翟洪江
电 话:55190245
办公地点:主楼533室
特此通知,望周知。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附件或来电咨询。
附件: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次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材料.zip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