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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1-18 08:53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课题申报工作通知,现就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委托教育部组织实施,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

1.报送选题阶段(2月11日前):各课题组依据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及自选课题,确定拟申报课题“选题名称”及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等,由课题申请人报送电子版材料至指定邮箱(文档以“国家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姓名”命名)。过时不予受理。详细材料见附件。

2.学校审核及论证指导阶段(2月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指导,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规划办。

3.申报阶段(2月22日):结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意见,各课题组完善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4项。

(二)有关要求

1.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在学校项目库中评审遴选、择优推荐,不单独组织申报。

2.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3.本年度规划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4.本年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5.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三)时间安排

1.2月27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

2.3月10日前,拟推荐项目负责人修改、填写申报材料,由学校推荐上报省教育规划办。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黄恩东 王丽秋

办公电话:55190245

移动电话:18003603360 18045620509

电子邮箱:gjs_neau@163.com

办公地点:主楼501室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2019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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