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将继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入库培育项目立项推荐工作。为做好2021年度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根据2021年度立项指南(见附件1)确定课题名称,超出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
二、推荐方式
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负责专任教师的项目申报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类项目推荐,管理类项目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推荐。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学工系统、机关与教辅三个系列,均按照现有人员数量的4.5% 四舍五入后确定申报课题数量,具体数量分配见附件2。学校结合“双一流”建设、专业认证等重点工作,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的质量,按各类人员数量的3.5% 确定三个系列立项课题总量。
四、推荐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近三年学生评教结果优良,无在研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2、学院推荐时应向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倾斜,课程改革类项目应不少于1项。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和激励。
2、入库项目实行备案审核制。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严格查重(对照历年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社科项目)、查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入库备案资格,并不得补报新项目。
3、请将申报书样表(附件3)(纸介版3份)、评审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介版1份)和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版,于2020年10月25日(周日)前报送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恩东
联系电话:55190245
办公地点:主楼403室
邮箱:30144988@qq.com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