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实践技能、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学校拟开展实验教学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实验教学专项评估,不断强化实验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二、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共分10个项目,具体见《东北农业大学实验教学专项评估指标及内涵》。
二、评估方式
评估工作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实施,采取学院自评及督导组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院自评:学院结合实验教学具体情况,根据指标体系中的10个项目总结学院实验教学总体情况,要凝练特色及亮点,找出存在问题,说明下一步工作设想。
督导组抽查:督导组将根据学院自评报告抽查,采取听、查、问、考等方式评估打分,汇总、审核后形成各院实验教学专项评估意见并向学院反馈。学院评估结果汇总后由督导组上报学校。
三、时间安排
学院自评:11月9日—11月30日,11月30日前上交自评报告(电子版及学院盖章纸质版)
督导抽查:12月1日—12月12日
联系人:徐荻秋
电 话:55191380 邮箱 pgbgs@neau.edu.cn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