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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12 13:21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学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委托教育部组织实施,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的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

1.选题报送阶段(即日起至1月22日前):各课题组依据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及自选课题,确定拟申报课题“选题名称”及主要研究内容、创新点等,由课题申请人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用“国家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姓名”命名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2.审核及论证指导阶段(1月23日至2月1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指导,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申报阶段(2月13日):结合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意见,各课题组完善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重点课题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14项,各单位限额推荐1项。学校可在限额外推荐1名已经参加省教育科研培训的一线教师(提供培训证书复印件),主持申报直接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此名额不在单位限额内)。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规划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为突出院校研究,学校设定招标选题2项(不在学院推荐限额内):“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实践研究(非“思政”类课程)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运行机制与实践效果研究。

4.本年度申报重点课题的可以同时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

(三)时间安排

1.2月27日前,部门完成推荐,提交课题《申请书》和《专家盲审表》的电子稿材料(“学院+省规划重点课题”命名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2.3月15日前,学校进行“申报条件”和“项目内容查重、查新”等初评工作,组织专家复评、终评、公示,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推荐上报。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材料或来电咨询。

联系人:王丽秋

办公电话:55190245

移动电话:18045620509

电子邮箱:pgbgs@nea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501室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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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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